市科技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作者: ${content.author} 时间:2022-01-20 浏览量:1,201

1月19日,市科技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馆长王兆永领学,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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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改的背景、主要内容等,并结合当前科技馆基本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关于科技创新、科普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会议还学习了现代科技馆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内涵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规划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科技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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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颁布施行,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新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涉及完善立法宗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方面,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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